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梅仙法庭耐心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
2016年3月的一天,原告金某起诉朱某要求离婚,梅仙法庭承办人电话联系到朱某后,朱某言辞激烈,拒领传票。在听取了承办人多番解释后,朱某同意三天内到法院领取传票,可约期已到,朱某左右推脱。于是承办人决定亲自登门送传票。
找到朱某住处后,朱某闻风躲避。承办人再次电话联系朱某,严正说明,朱某终吐露实情。原来,朱某和金某感情一直不错,还共同养育了金某婚前之子。双方共同经营一家宾馆,日子红火。但去年下半年朱某迷上赌博,输掉大半家产且常夜不归宿。朱某称已深刻反省,希望可以挽回濒临破碎的家庭。朱某言辞恳切,承办法官敏锐地感觉到这段姻缘似乎仍可延续,于是决定全力调解和好。
承办人与原告金某聊起琐碎家常,拉近了双方距离,金某也逐渐说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原来金某并非对朱某没有感情,主要是担心朱某不思悔改,越陷越深,挥霍掉家产使自己和儿子没有着落。承办法官适时向其转述朱某的忏悔之意,并支招双方可在一定范围内达成婚内财产协议,希望双方可以和好如初。几天后,梅仙法庭迎来了这对欢欢喜喜的夫妻。原来,金某与朱某达成婚内财产协议并决定重续旧好,金某撤回了离婚诉讼。朱某激动地表示:“如果不是碰到你们这样的法官,那不知又有多少家庭支离破碎!”
笔者认为,法院处理婚姻案件要谨慎,对于那些夫妻感情尚存,仍有望和好的,承办法官应耐心调解,这才算是真正将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