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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表兄妹结婚24载 法院判决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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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英  发布时间:2016-05-09 20:35:46 打印 字号: | |
  在《红楼梦》中,贾宝玉与林黛玉系姑舅表兄妹,两个人的爱情曾被赞颂为“千古佳话”。纵使两小无猜、两情相悦,但在法律规定中,近亲却禁止结婚。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近亲结婚而要求认定为无效婚姻的案件。

  原告湘阴县某村村民李某与被告白水镇某村村民马某系表兄妹,在双方父母主持下,于1992年3月在该市白水镇政府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子,现已23岁。李某与马某感情不和,李某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这起无效婚姻。

  法官在庭审中仔细核对当事人身份证明、原被告当地的居委会证明、婚姻登记证明等,并逐一查明了相关事实。在法官主持下,对当事人同居期间的财产、债权债务,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根据《婚姻法》第七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法官当庭宣判双方婚姻为无效婚姻。
来源:中国法院网汨罗法院
责任编辑:岳阳市中院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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