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案件执行工作中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已成为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最大障碍。在以前,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需到中国人民银行调取开户信息,再根据开户信息去各个银行网点查询,繁杂的程序不仅给执行工作带来不便,同时无形中给被执行人提供了转移财产的“便利”。目前,该院“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开通,有效解决被执行人财产难查、难控的问题,极大地提高了执行效率,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3年9月,被执行人丁某因装修需要在申请执行人吴某处购买木门,经双方结算,被执行人丁某尚欠申请执行人吴某15000元,被执行人丁某出具了借条。后经申请执行人吴某多次催讨,一直未偿还。本院执行局立案之后,多次前往被执行人丁某家中执行了解情况。但由于被执行人丁某经商长期出门在外,给执行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因被执行人丁某下落不明,公告期满后执行法官决定利用“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强制执行。不料,果然查到被执行人在江西宜春交通银行有开户信息,并且账上余额将近100万元。执行法官当机立断立马冻结被执行人丁某账户。“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快速执行反馈,让被执行人在短短的两小时候主动联系执行法官,由于自己人在外地,承诺下午立马请亲戚到法院一次性偿还15000元的执行款,希望法院能及时解冻。
“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运用,让执行法官无须奔波千里,只需在“家”点击鼠标,便可实现远程查询和控制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商业银行的存款。随着系统的不断完善,相信“总对总”查控系统将会发挥更大的威力。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增强法律威慑力和进一步树立法院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