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成功处理了一起伤者拒绝退还车主垫付的医疗费而引起的不当得利纠纷。
彭某某2013年10月份因交通事故受伤,肇事司机任某某为了及时救助,积极垫付了医疗费40000元。2015年3月份,经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彭某某共计获得了保险公司赔偿款70000余元,而任某某在该案中仅应赔偿彭某某的损失1200元,多垫付的38800元彭某某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无奈之下,任某某于2016年4月向汨罗市人民法院提起不当得利之诉,将彭某某告上了法庭。
法院受理后,上门找彭某某做工作,并多次打电话沟通,分析不退款的利害关系,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开庭当天,原、被告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由被告彭某某退还原告任某某35000元,原告任某某向法院申请撤诉。至此,一起因垫付医疗费导致的纠纷在跨了三个年度后终于划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