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细雨纷飞,平江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来到南江镇崇义村吴某家中,整个农家小院一下子变得热闹起来。
拉起横幅,挂上国徽,将餐桌椅变成审判席,一个简陋而不失威严的巡回法庭便准备好了。随着书记员一声“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的声音响起,庭审正式开始。
这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15年7月17日13时许,被告冯某驾驶小型轿车从平江县南江镇某路段停车位左转弯驶出掉头时,与正常行驶原告吴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原告吴某受损,经岳阳市汉昌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六级伤残。人身损失与财产损失共计31万余元。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依次进行,整个庭审秩序井然。
此次巡回审判主要考虑到吴某伤势未愈、行动不便的应诉困难。尽管该案未能当庭得以解决,但参与旁听的群众对法官们心系伤残人、冒雨进村入户巡回审判十分赞赏,此举受到当事人和村民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