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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不让重大疾病成为毒犯“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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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 尚  发布时间:2016-05-31 11:28:32 打印 字号: | |
  近日,经汨罗市人民法院、汨罗市公安局、汨罗市看守所与监狱部门沟通协调,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的罪犯胡某被送往监管场所执行刑罚。

  近年来,汨罗市政法机关针对身患重症的罪犯利用身患重病未予羁押的条件在社会上逞性妄为,不断贩毒作案的情况,建设特殊关押场所,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对患有严重疾病的毒品罪犯进行治疗和控制;进一步加强与看守所、监狱机关的沟通交流,审慎评估特殊贩毒人员羁押风险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其再犯罪社会危险性,加大对严重疾病毒品罪犯的收监执行力度,决不能让重大疾病成为毒品罪犯的“护身符”。

  今年以来,已有25名身患重症的贩毒人员送往该市收治中心监管,2名罪犯移交监狱执行。
来源:中国法院网汨罗法院
责任编辑:岳阳市中院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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