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上午,汨罗市人民法院院长孔剑开庭审理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这是汨罗法院扎实践行“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知行合一,做好 “做合格党员”和“做合格法官”结合文章。
此起纠纷是原告黄某去银行办理信用卡时,被告知自己存在征信不良记录,经查询,原告于2002年在汨罗市某金融机构有一笔贷款1500元逾期未还,而事实是某金融机构操作有误所致。
后在法庭当庭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自愿删除原告征信不良记录,并当庭赔礼道歉。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必须“学”“做”结合。院长带头办案,起到带头示范作用,也是把党章和中央的要求与法院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把“做合格党员”与“做合格法官”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