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7日这是一个让我终身值得纪念的日子,这一天,经岳阳市岳阳楼区人大常务委员会研究决定,批准我成为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当我拿到任命书的那一刻,当我站在国徽前宣誓的那一刻,心中既高兴又紧张,高兴的是,自己的努力使梦想变成了现实,可以独立行使审判权,内心充满了对工作的热情和期待;紧张,则是因为法官这个光荣而又神圣的职业,使我不由自主的萌发出对工作的神圣使命感,不敢有丝毫的懈怠。
宣誓后,夏常凯院长、政治部唐汇锦主任、纪检组曹萍主任对我们新进审判员队伍的7人进行了谈话,夏院长对我们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加强学习,不管在任何时候,不管处在在任何岗位都要不断的加强业务知识的积累,提高业务素质,;二是扎实工作,严格要求自己,对每一个案件负责,对每一个当事人负责;三是廉洁自律,以谨慎之心对待权力,以淡泊之心对待名利,以警惕之心对待诱惑。曹萍主任则提出“四个表率”,即在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司法为民的表率、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做机关作风转变的表率、做廉洁自律的表率,时刻保持职业荣誉感和敬畏感,敢于担当,对得起组织的托付,对得起人民的信任。
自2010年进入法院系统工作,我从法警到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直至今天我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法院审判员,我的人生又一次翻开了新的篇章。从我进入法院的那一刻起,做一名公正、廉洁、无私的法官就是我毕生的追求,从我穿上庄重的法官制服那一刻,就要求自己要奉献、要清贫、要奋斗,要远离索取、远离享受、远离安逸。
如法官誓词所说,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永远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我必将誓词烙刻于心,严格要求自己,带着对法律的忠诚,对人民的忠诚,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奉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