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对被告人殷某、郝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殷某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5月30日上午,岳阳楼区法院院长夏常凯担任审判长与刑庭副庭长肖冰峰、陪审员谢志敏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诉被告人殷某、郝某犯绑架罪一案,并当庭做出宣判。本次庭审全程在新浪网视频直播。
庭前,夏常凯仔细审阅案件卷宗,认真了解数字化审判庭设备的使用,为庭审做了充足准备。庭审过程中,夏常凯主持的整个庭审全程,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到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环相扣,有序推进,庭审程序条理清晰,层次分明,庭上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既保障了被告人诉讼权利,又维护了法律权威。
由具有较强业务知识和丰富审判经验的院长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并逐渐实现办案常态化,是进一步贯彻院长、庭长办案理念,落实司法责任制的体现。院长办案,将引导更多的优秀法官回归法官本位,调动法院优势力量向审判一线集聚,有利于进一步缓解案多人少压力,推动法院逐步建立完善以审判为核心的管理模式,促进法院审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