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法官,这个案子的钱我马上就还,请您把我从黑名单里面撤下来吧。”5月27日,被执行人余某主动将执行款42000元送到了华容县人民法院,这个经历了两次执行的案子终于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2015年5月,经华容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余某偿还原告孟某借款42000元。在判决生效后,孟某向法院申请执行,但经过查询,执行人员发现被执行人余某账户无可供执行财产,且被执行人余某表示自己没有能力偿还该笔借款。随后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余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终结执行程序。
今年年后,孟某再次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员联系被执行人余某时,余某表示“自从上了黑名单以后,贷不了款、买不到高铁票,感觉没有了生存空间。”余某主动找到了法院,将执行款42000元交到了孟某手上,使该案终于得到了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