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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口气叔侄闹上法庭 亲情调解双方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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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毕爱玲  发布时间:2016-06-15 08:56:12 打印 字号: | |
  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一起叔侄之间为6000元欠款闹上法庭纠纷案,原告杨某申请撤诉。

  原告杨某与被告杨某某是叔侄关系。杨某是做河沙贩卖生意,杨某某做水电安装工作。2015年,杨某某在与水电安装用户安装水电时,几用户要求杨某某为其运送河沙,杨某某计算有小利可得便在原告杨某处以每车2000元的价格购了三车河沙送至河沙用户处,杨某将河沙送至杨某某所指的河沙用户处,并在该地贴上自己电话号码,告知需要河沙可与其联系。

  杨某某得知杨某将电话号码公布于用户处,认为杨某与自己争抢生意心存不满意,便以杨某出售给自己河沙的价格过高等理由拒绝付款,杨某找杨某某催讨货款时发生争吵,并呼救110,但未能达成调解意见。后杨某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杨某某支付所欠河沙款6000元。办案法官收到此案后庭前主持调解,但杨某和杨某某都拒绝庭前调解。

  开庭当天,承办法官再次庭前主持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真正的争议不是争钱,而是争口气,但最终也没能达成调解协议。庭后,法承办法官想到本案是一起简单的买卖纠纷,判决很容易,但无法真正解决问题矛盾,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到当地的村书记,与村书记了解相关情况,再通过电话与杨某和杨某某进行沟通,耐心听取他们的倾诉,化解他们在生活中积累的一些矛盾。工夫不负有心,经过数次协调,杨某某主动将所欠杨某的货款送至法院,杨某也撤回了起诉,案件圆满结案。
来源:中国法院网汨罗法院
责任编辑:岳阳市中院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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