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2016年6月14日汨罗市人民法院法院陪审办赵法官通知我参加一件刑事案件的陪审,这毕竟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参与陪审工作,当我走进庄严肃穆的刑事审判庭时,心里感到非常紧张,特别是当我走上神圣的审判台同审判长一起坐在审判台上时,那一刻觉得无比激动和自豪!
首先,书记员喊全体起立并宣读庭审纪律,随后,审判长宣布庭审正式开始。
这是一起清晰简明的盗窃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公诉人对被告李某某的犯罪事实进行指控,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李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最后审判长进行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二年。
作为一名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人民选择我,人大信任我,我要对得起“人民陪审员”这个光荣而神圣的称号,向书本学,向老同志学,向实践学。要当好一名人民陪审员,必先当好一名记录员。既要认真聆听、又要勤于笔记,我带了笔和本子,认真细致做好了庭审记录,以便我回家后及时研读,反复思考。
我的第一次出庭陪审,让我感受到了一份责任,一份重担,我一定以这次陪审为起点,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争做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