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岳阳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牵头,在全市法院抽选了11名案件质量评查人员成立评查小组,对全市十个基层法院开展了一年一度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此次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统一采用省高院制定的评查规范,随机抽查了全市基层法院从2015年4月21日至2016年4月30日止的787件案件。评查人员从实体、程序、文书制作和卷宗装订是否规范四个方面,采用评查员交叉评查、一案一评、当场复议的方式进行讲评。通过评查,摸清了情况,也发现了一些需要提高和改进的问题。
岳阳中院审管办主任陈建华在案件质量通报会上,结合评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讲评,逐案归纳梳理、分析原因,提出指导意见,督促各单位认真整改。陈建华表示,案件评查有利于增强办案人员的质量意识、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是提高审判质量的有效抓手,也是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今后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长效工作机制,细化评查标准,增强评查效果,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