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人民法院行政庭今天在此公开审理原告黄某不服被告平江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一案,现在开庭。”6月21日,随着法槌的敲响,一起治安行政处罚案件在平江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正式开庭审理。
与以往行政诉讼案不同的是,此次案件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该单位法制大队教导员和派出所副所长为委托代理人,平江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方炳均担任该案审判长。
方炳均副院长认真阅读案件材料,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撰写庭审提纲,做好充分的庭前准备工作。庭审中,认真听取双方质辩意见,准确归纳案件的争议焦点,正确引导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焦点问题进行充分的举证、质证。整个庭审过程紧凑流畅。
这是该院为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规范行政庭审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由院领导示范开庭、坐堂审案的一个缩影。据了解,该院正加紧开展“院长、庭长开庭季”活动,并提出“不搞形式主义,不作秀,保持常态化、制度化”等要求,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