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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法院:“一把手”坐堂审案 开庭季活动掀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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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锋玉 胡艳兰  发布时间:2016-06-30 15:58:13 打印 字号: | |
  • 庭审现场
  • 庭审上的手语翻译
  • 公诉机关向被告出示证据
  • 李明院长担任审判长
  6月29日上午,平江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座无虚席。一起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明亲审理的聋哑人盗窃案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代表、部分群众等50余人参与旁听。

  法庭特为聋哑人潘某指定了辩护律师,并聘请了特殊教育学校的专家老师担任手语翻译。此外,了解到被告人有一定的阅读能力,法庭还将《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采用书面方式告知。

  被告人潘某系累犯,2014年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此次又因贼心不改撬车盗取财物,而再次被送上被告台。经审理查明,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期间,被告人潘某采取撬坏停在公共场所的车辆车窗玻璃、盗取车内财物的方式,分11次共盗取现金人民币50100元、戴尔笔记本电脑、苹果IPAD、香奈尔邂逅香水等物品。

  李明作为审判长主持该案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当事人最后陈述等诉讼程序,引导控、辩双方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质证,并就争议焦点充分发表辩论意见。休庭后,合议庭进行了认真评议,鉴于被告人系聋哑人,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退回了部分赃款,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合议庭以盗窃罪当庭判处被告人潘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庭审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了现场评议。他们一致认为,平江法院在庭审中逻辑严谨,驾驭力强,且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这是该院推进院庭长办案工作机制、“一把手”亲自开庭审理的第一案。自院长、庭长开庭季活动实施以来,该院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先锋先行”主题实践活动,力抓开庭成效,尤其是院长亲自坐堂办案,带动了广大法官办案的积极性,促进了审判质量和法院队伍水平的提升,从而有力推动了全院审判工作的开展。
来源:中国法院网平江法院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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