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要不得,连丧礼钱都不放过!”日前,在君山法院一起盗窃案件庭审结束后,旁听群众带着些许“脾气”如此评价。
丧事本来是一个家庭的悲痛之所系,却有这样的人,将主意打在“丧礼钱”上。
“就是在那里走亲戚,听说唐家刚刚办完丧事,我就想礼金钱肯定还在,正好手头紧……”被告何某如此交代他犯案的起因。
偶获“灵感”贼心起,两度得手
何某曾因盗窃罪,于2012年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2015年9月经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予以假释,谁知尚在假释考验期的他又一次“出手”。2015年11月6日上午,他在华容县胜峰乡朱头山村走亲戚,得知该村唐某家刚办完丧事,认为其家中应该有现金,贼心骤起。在白天摸清了情况后,他于当晚骑摩托车来到唐某家附近,趁该家人均熟睡,从后院翻墙进入屋内实施盗窃,盗得现金1100元。得手后,何某认为找准了“方向”,于同年11月19日,在君山区钱粮湖镇故技重施,趁夜潜入刚办完丧事的张某乙家中,盗得现金3200元。
“传经送宝”邀朋来,双双被擒
两度得手的何某将自己的“心得”告诉了朋友邓某,同样有前科的邓某认为“很有用”,且很快发现了“实践”机会。
2015年12月4日上午,邓某乘车前往建新监狱的途中发现君山区许市镇刘某家刚办完丧事,便邀集何某一同实施盗窃。当晚22时许,何某骑摩托车搭乘邓某来到刘某家附近,随后两人将摩托车藏匿,邓某将事先准备好的对讲机交给何某,由何某在屋外放哨。邓某用活动扳手将刘某家屋后厕所的防盗窗螺丝卸下,扳开一个缝隙,钻窗入户实施盗窃。在一楼未发现财物,便从楼梯间上至二楼,但因房门反锁而未进入二楼屋内。贼心不死的邓某从破坏的窗户处出来后,又将刘某家外面放置的木梯搬来,搭在未安装防盗网的二楼窗户处,试图通过木梯直接进入二楼,但因窗户反锁无法打开,其只得顺木梯下来,随后被接警赶来的民警发现,邓、何在刘某屋后不远处的田地里先后被抓获。
最终,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处罚金5千元。邓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处罚金2千元。
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也有老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从此案,我们一方面要谴责伸向丧礼钱的黑手,一方面也可以看出,提高警惕,让贼偷无隙可趁,是为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