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速度与激情》中的汽车追逐和爬车特技让观众印象深刻,而现实中竟有这样一伙搏命盗贼上演了类似一幕,选择在高速路上飞身爬车行窃。近日,岳阳楼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这样一起盗窃案。被告吴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2年6月,被告人吴某分别电话邀集刘某、刘某明、刘某春(均已判刑)等人到京港澳高速会合后伺机盗窃他正在跟踪的半挂货车上的货物。另邀集的谷某、“老虎”等人会合。会合后,被告人吴某对人员进行分工并告知作案目标为正在京港澳高速上行驶的半挂货车上的货物。被告人吴某安排刘某明驾驶别克商务车载其及谷某、刘某盗取货物,刘某春及“老虎”驾车负责望风并接应。同年6月12日,被告人吴某等人驾车跟踪半挂货车至S61高速公路时,被告人吴某趁半挂货车车速较慢爬上货车,将车上的货物丢下车(经鉴定货物价值13000多元),再由刘某等人接应捡起。事后,吴某等人将所盗物品予以销赃,各分得不等赃款。货车司机驾车行至京珠高速至岳阳市连接线15公里处发现被盗,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吴某在犯罪过程中实施跟踪踩点、安排分工,爬车盗窃财物,分配销脏款项等行为,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吴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盗窃事实,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据相关法律条款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