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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思想的洗礼
---记第十三期预备法官培训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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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桠磊  发布时间:2016-08-01 17:18:20 打印 字号: | |

七月的骄阳似火,林子翔天培训中心的树葱葱郁郁,闪着绿色的光芒,浸润着盛夏的希望。转眼之间第十三期预备法官培训已接近尾声,尽管这次培训时间不长,但是培训内容充实、有着很强的专业性和指导性,期间还安排了各种充满趣味的文体活动,使我在久别课堂之后再次感受到了知识的无穷魅力的同时,也让我感受到了国家法官学院对于法院年轻审判力量培养的良苦用心。两个月的培训学习不仅让我的业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更让我的思想境界得到进一步的升华。

培训课程除了民事、刑事、行政审判理论和实践,还有结合当前司法实务的思想教育理论课程。这些思想教育课程的老师旁征博引、深入浅出的讲解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高飞跃老师讲授的“提升自身素质,做五有法院人”和马贤兴老师讲授的“司法良知法官心态建设”,都让我感受到了作为一名法官不仅要业务能力过硬,更应该不断的提升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无论是高飞跃老师提出的“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法、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五有”思想,还是马贤兴老师提出的“多办案、多读书、多健身”,“少玩乐、少应酬、少交友”,“不去高档场、不去娱乐场所、不去暧昧场所”的“三多三少三不去”,这都是我们年轻法官应当努力的目标。

在当前司法改革已经拉开帷幕的大环境下,对人民法院的工作开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是对年轻法官的一次考验。这就要求年轻法官在思想上应当善于敏锐洞察新形势,准确把握时代脉搏,提升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无论是秉持心中信仰明灯,默默耕耘让“法”有情的程耕轮法官,还是被誉为司法改革道路上的燃灯者、布道者邹碧华法官,抑或是被誉为“侠女法官”的全国模范法官黄志丽同志,他们都是一名普通的法官,都是司法改革路上的前行者,都是践行法律信仰的巨人。法律信仰就像精神世界的钙,身为一名法官如果缺乏法律信仰,就会得“软骨病”,就会逐渐走向腐化变质。

经过这次短暂而又系统的预备法官培训,让我的思想得到了一次洗礼,对法官这个角色有了更深的了解。康德的墓志铭上刻着这样一句话:“世界上有两件东西能够深深地震撼人们的心灵,一件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准则,另一件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坚守法律信仰是一名法官的基本道德品格和职业操守,也是维护司法权威和忠诚于法治事业的表现。作为一名即将踏入审判岗位的年轻生力军,只有内心充满着常新的、增益的法律信仰和权力畏惧,才会坚守心灵的纯洁,才能做到无愧于心,才能实现作为一名法官的价值。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县法院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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