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汨罗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交通肇事案,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廖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6年3月31日,衡阳小伙廖某终于领到了自己好不容易考下来的C1驾驶证。4月9日,廖某和朋友驾驶租来的小轿车从株洲经平江到岳阳办事。晚上8点左右,廖某试着接过朋友的方向盘,沿107国道由南往北以每小时40-50码的速度行驶在右侧机动车道,开了不到400米,几台大车开着远光灯迎面驶来,廖某赶紧变换成近光灯,小心翼翼地与货车会完车。不料,一个路人正在自己前方的车道上行走,廖某顿时慌了手脚,只听见“嘭”的一声,车头与行人撞在了一起。廖某急忙停车,察看伤者情况,报警并拨打了急救电话。两天后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廖某赔偿死者家属40万元。
庭审中廖某后悔不已:驾驶证拿了才十天就出了这么大的事,赔了钱、判了刑,就连驾照也要吊销了。
法官提醒:作为新手,刚拿到驾照,跃跃欲试想开车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应该时刻遵守交通规则,调整好自己的心理素质,胆大心细,将安全放在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