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上午,岳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到筻口镇巡回开庭审理一起涉及村组的无效合同纠纷案,筻口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以及下辖村村主任等80余人参与旁听。
据悉,1994年,原告筻口镇某村某组部分村民与被告筻口镇某村村委会签订协议,将承包土地交还给村委会,村委会对土地进行了处置。随着时间推移,国家的农业优惠政策越来越好,交还土地的农民要求重新得到土地。于是,某村某组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确定协议无效,并支付土地收益损失。
考虑到案件在当地影响较大,类似纠纷在其他乡镇也存在,承办法官决定到乡镇巡回开庭,借此机会进行一次普法宣传,并取得了筻口镇党委政府的支持和配合。
庭审中,合议庭在引导各方当事人完成举证、质证、辩论后,基本查明了案件事实,但鉴于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较大,合议庭决定择期进行宣判。
休庭后,审判长就无效合同的情形以及国家土地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详细地释法。
活动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法院巡回开庭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让群众受到了法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