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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女子贩毒,获刑三年半罚金一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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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锋玉  发布时间:2016-08-08 08:58:19 打印 字号: | |
  平江一90后女子兰某曾因贩卖毒品被判拘役6个月,出狱后仍不走正道,继续贩卖毒品,终于又尝苦果。2016年8月4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对兰某贩卖毒品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兰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3年4月15日,吸毒人员江某一打电话联系兰某购买毒品。兰某在平江县开发区某茶楼内,以280元的价格贩卖了重约1克的毒品冰毒给江某。同年5月7日,兰某在平江县开发区某宾馆与江某一进行毒品交易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公安机关扣押了兰某随身携带的重约5.9克的毒品冰毒。5月15日,兰某被刑事拘留,5月23日起被监视居住。

  2015年5月18日和26日,兰某在平江县伍市镇又两次贩卖冰毒,以100元1小包的价格贩卖了2小包冰毒给吸毒人员江某二。

  平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兰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律法规,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冰毒,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兰某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刑,现又犯贩卖毒品罪,属毒品犯罪的再犯,应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平江法院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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