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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中院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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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韩爽  发布时间:2016-08-09 16:50:13 打印 字号: | |
  日前,中央宣传部、国家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下发表彰通知,对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进行通报表彰,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荣列榜单。据悉,岳阳中院是湖南法院系统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法院。

  全国“六五”普法期间(2011-2015年),岳阳中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法院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加强组织,把每一位干警都作为普法的重要力量,坚持做到人员机构到位、目标责任到位、监督考核到位、硬件建设到位;二是突出重点,把每一位干警作为普法的重要对象,坚持做到确保学法常态化、确保用法规范化、确保普法长效化;三是抓住中心,把每一个案件作为普法的鲜活教材,坚持抓好庭审现场这一普法课堂、抓好裁判文书这一普法资料、抓好司法宣传这一普法阵地。
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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