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怀揣着对婚姻生活的美好憧憬,可没想到却变成了可怕梦魇的开始,在新婚之夜竟遭丈夫毒打,此后20年家暴不断,无奈到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原告王丽与被告肖强于1995年经人介绍认识,在认识半年后便举行婚礼,婚礼当晚,因闹洞房过程被告不满便直接用红烛打原告头部,自此家暴不断;2014年因被告肖强赌博,原被告发生口角,被告肖强动手打人,原告王丽跑回娘家,被告肖强追至娘家将原告王丽打伤,并将原告王丽父母打伤,将原告王丽姥姥拐杖打断,并误伤了邻居。2016年正月初二,夫妻因琐事发生口角,被告肖强便用木棍打原告王丽头部,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因不堪忍受被告肖强施暴,故向该院起诉离婚,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该院认为,实施家庭暴力,粗暴侵犯配偶人身权益,依法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后由于双方未能珍惜好这段来之不易的感情,彼此缺乏沟通,特别是被告肖强因家庭琐事经常对原告王丽实施家庭暴力,给原告王丽的身心和精神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也给原、被告的夫妻感情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故原告王丽离婚之诉请应予准许。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