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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不必在我 而功力必不唐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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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涂立夫  发布时间:2016-08-25 08:56:39 打印 字号: | |
  2014年,网上盛传一个段子:1954年,宪法颁布,法律界的春天来了; 1978年,拨乱反正,法律界的春天来了;1997年,首次提出依法治国,法律界的春天又来了;今年,四中全会《决定》出台,“依法治国”进入2.0时代,嗯,还来!不得不说,法律界是个频繁叫春的界别。

  如今看来,这个段子或多或少反映了当时许多人对司法改革所秉持的悲观立场,言语戏谑之下,内心实则判定这一搁浅多年、再度启航的“破冰之旅”不过是新瓶装旧酒,结果亦可想而知。

  时隔两年,改革风云依然涌动,今年包括北京在内的我国14个第三批司法改革试点省份正式启动司法改革,这也意味着至此我国所有省份全部启动改革。这两年来,“立案登记制”、“法官员额制”、“法官工资制度改革”等等一系列新兴词汇频繁见诸报端网络,似乎也映衬出这一轮司法改革的欣欣向荣之势。

  莫非当年唱衰司改的人错了?

  现实未必如此乐观。“立案登记制”犹如打开了一个潘多拉盒子,有力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同时,伴随而来的是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大量涌现,这让本来就有限的司法资源更显捉襟见肘;“法官员额制”之下,年长法官担心考不过年轻法官;年轻法官担心论资排辈;普通法官担心领导干部“挤占”员额;办案法官担心领导干部“入额”却不办案,最终压力还将转嫁给自己;而呐喊已久的“法官工资制度改革”也迟迟未见落地。与之相对的是公安,今年多个省份宣布调整后的警衔津贴已经发放到位,消息一出,许多同仁难免吐槽:“真是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人家公安悄无声息就把事情办了,咱们嚷嚷半天,却啥事儿也没有。”沮丧之下,许多法官选择安静离开。

  改革来了,人却走了,局面有些尴尬。

  我们各位青年法官受过系统法学训练,经过法治精神洗礼。康德的“位我上者,灿烂星空;道德律令,在我心中。”让我们对法律心生敬畏,德沃金的“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法律帝国的王侯。”让我们对法院心生神往,而对法官这个职业更是尊崇不已。光荣与梦想感召之下,我们怀着“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的豪情过五关、斩六将,通过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成功跻身预备法官之列,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然而一旦置身其中,亲历风风雨雨之后,才发现自己哪有什么“王侯”之风,分明只是一介“司法民工”。

  如果说阅不完的卷、开不完的庭、写不完的文书还只是案牍劳形,而与某些当事人的“斗智斗勇”则让人心神俱疲。某些当事人永远不理解为什么他的案子立了不能马上办完——法官,我的这个事儿咋还没办好?永远对法官苦口婆心让他积极举证的告知置若罔闻——法官,我说的就是证据,你还要什么证据?永远不理解为什么自认为有道理的案子结果判他输——法官,这案子判我输,你还有没有法律常识?他开始怀疑法官工作懈怠、怀疑法官偏袒对方,最终得出法官都是不可靠的结论,一旦判决自己败诉, 便“义无反顾”走向上访之路,结果为了社会和谐大局,息访又成了我们工作的一项重大内容。在司法公信力整体低迷的形势下,法官与当事人难以有效沟通已是不争的事实,而胜败皆服更是不切实际的幻想。

  在一场又一场的消耗战中,法官和当事人两败俱伤。

  一方面是司法改革的不容乐观,一方面是自身处境的步步维艰,作为青年法官的我们到底应该何去何从?相信这是我的,也是你的困惑。然而,“已有之事,后必再有。已行之事,后必再行。日光之下,并无新事。”古往今来,每逢时代变革,如何抉择都是摆在每个人眼前的切身问题,是逃离?还是坚守?是随波逐流?抑或遵从内心?选择不同恰恰决定了个人的成就是渺小还是伟大,决定了改革的前景是黯淡还是光明。

  我们要深信:今日的失败,都由于过去的不努力。

  我们要深信:今日的努力,必定有将来的大收成。

  司法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司法公信亦无法朝夕确立。也许我们将拥抱曙光,也许我们会注定蹉跎。但那又怎样?每代人自有每代人的使命,法治终将到来,成功何必在我?胡适先生常说:“功不唐捐!”意思就是没有一点努力是会白白地丢了的。一次不厌其烦的沟通可以温暖人心、一场不偏不倚的庭审可以增进互信、一份客观公正的判决可以昭示正义。这正是我们播下的希望之种,也许在我们看不见想不到的时候,在我们看不见想不到的地方,它们已悄然生根发芽、静候开花结果!

  所以,朋友们,在你最悲观最失望的时候,正是你必须鼓起勇气的时候。你要深信:成功不必在我,而功力必不唐捐!
来源:中国法院网汨罗法院
责任编辑:岳阳市中院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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