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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官见官” 副局长出庭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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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陶洪明  发布时间:2016-08-29 10:06:43 打印 字号: | |
  8月26日,汨罗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工伤行政确认纠纷案件,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向法院书面说明了不能出庭的原因,并委托主管工伤保险事务的副局长出庭应诉。

  副局长郑某某出庭应诉并积极认真答辩。这是2015年5月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后,也是近7年来,第一例行政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汨罗市行政诉讼实现了从“告官不见官”到“官民平等对簿公堂”的历史性突破,政府行政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将成为常态。

  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了强制性规定。2016年6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行政机关要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开庭审理工作。汨罗法院行政庭组织认真学习《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应诉的有关精神,大力向行政机关宣传出庭应诉的积极意义,强烈要求负责人出庭应诉,得到行政机关的认同和支持。
来源:中国法院网汨罗法院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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