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2日,华容县人民法院一楼大厅。室外,烈日炎炎,酷暑难耐;室内,人头攒动,群情激愤。湖南某服饰有限公司职工106人及其家属齐集法院,状告公司拖欠职工工资99万余元,而公司无可供支付的资金和资产,老板又涉嫌转移资产,故众多职工在投诉无门的情况下,在县信访局引导下找到法院,要求法院为民作主,为众多民众追讨巨额工资。
法院为防止公司逃避债务、转移资金,没有按常规要求当事人先劳动仲裁或移送公安机关,而是引导当事人一边完善债权债务关系,符合起诉的基本要件,一边引导当事人提供厂方是否还有应收货款等保障应得权益的信息。在了解到厂方在广东可能有货款百万未收回的信息后,考虑到当事人起诉涉及人数众多,一时来不及准备材料的情况,告知当事人可以先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这个意见得到当事人的同意,立刻准备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令。在县工业园的担保下,法院立即制作出(2016)湘0623财保24号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冻结公司价值100万元的财产。当日下午,法院执行局干警即持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奔赴广东。
第二日,法院干警即对该公司在广东某某贸易有限公司未到期债权100万元予以扣留,不得向该公司支付,凭本院相关法律文书方能支付。对方已签收并同意协助执行。消息传回,百多名职工、民工及其家属方才放下悬着的心。一起涉及上百人甚至更多人因工资不到位而引起的群体性事件泯于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