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某虚构去非洲加纳做工的事实,以中介费等为由,骗取多人钱财,最终难逃法网。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件,被告人邵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5年9月,被告人邵某通过他人介绍与被害人姜某取得联系,邵某虚构“某公司建工集团非洲加纳阿拉克港项目部”招人去非洲加纳做工的事实,要姜某找了曹某、张某等15人,承诺介绍到加纳做工。之后,被告人邵某以收取护照签证加急费用、劳务中介费为由,多次骗取姜某等人共计人民币37300元,并将骗取的资金用于了个人开支。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373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了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邵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在法庭上自愿认罪,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蔡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