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容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邻里之间的健康权纠纷,化解了两家多年的矛盾。
原告李某与被告刘某系多年邻居, 2015年6月26日上午9时左右,被告在原告房屋厨房外的空地上种黄豆,原告以为被告占用了自家土地,遂上前阻止,并与被告发生口角,继而原告之子赶到并与被告发生斗殴,斗殴过程中致伤原告,原告伤情后经鉴定为轻微伤,该案经派出所多次协调处理未果,遂酿成纠纷诉至法院。
法院在受理该案之后,通过调查了解到,原、被告虽系邻居,但两家多年来关系一直不好,常因琐事发生矛盾,在当地也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此次纠纷也是因误会产生,被告刘某本是在自家渔池斜坡上种黄豆,但被原告李某误认为已种到其宅基地上,才发生了口角乃至斗殴。
在了解到这些情况之后,承办法官认为双方有调解解决纠纷的基础,在开庭过程中对原、被告做了耐心的调解工作,并告知双方作为邻居在平时的生活中都要各让一步,邻里之间应和睦相处,最终双方都做出了让步,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合计1000元。
法官后语: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本案中的原、被告及其家人,因一点生活琐事而引发纠纷,甚至导致斗殴事件,既影响了自己的宁静生活,又造成了经济损失,实属不该。双方为了三尺之地,本是相邻人,变为仇人。古有美谈“仁义巷”,“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追古思今,法官对原被告做了耐心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也都领悟了这个道理,化解了纠纷,又回到了正常的生活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