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钟书先生曾这样很贴切的去形容婚姻,他把婚姻比作一座城,说到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却想逃出来。当初甜蜜的婚姻变成今日痛苦的源泉,责任变成枷锁,是向婚姻妥协亦或是勇敢地打破现状?
日前,湘阴法院长仑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原告易某某诉称他与被告甘某某于2005年3月8日登记结婚,2005年9月20日生育一小孩。因婚前缺乏了解,性格不和,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便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被告甘某某辩称,小孩从出生起就是由被告父母带养,原告易某某从未出过抚养费也未尽到父亲的义务,要离婚她没意见但是孩子也要归原告易某某抚养。
开庭当天,原、被告双方各带了十几个家属挤满了审判庭。庭审过程中双方亦是争吵不休,经常是你方唱罢我登场。审判长在这样“热闹”的氛围中紧紧的抓住了焦点问题,对于离婚双方分歧不大最主要的便是孩子的抚养问题。考虑到孩子一直与被告甘某某一起生活且表示希望继续与被告生活,审判长从有利于小孩成长的角度出发对组织陪审员分别对原、被告做工作。被告甘某某在庭审中情绪一直比较激动,甚至扬言不要孩子,因此审判长重点在做被告甘某某的思想工作。刚开始,被告甘某某的情绪不稳定,与任何人都处于一种敌对的状态,审判长并未因此而放弃,而是利用自己的同为女性的优势对被告甘某某进行开导。最终,在审判长的努力下被告甘某某提出了自己的条件。原告易某某出于愧疚,稍微犹豫了一下便同意了被告甘某某的条件。签完调解协议,时间已经来到了18点二十分,原、被告与审判长一起走出法院大门场景在我眼中美的就像一幅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