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30日,湘阴法院13名执行干警跨越湘鄂两省、途经500公里水路、历时2天2夜对原告贾某与被告孙某等三人合同纠纷案中,被告孙某擅自开至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金口镇水域的采沙船成功扣押至湘阴湘南码头,圆满完成了跨省保全大型采沙船的艰巨任务,有效地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船舶虽顺利扣回,可当时该案并未了结,原、被告之间的百万船舶纷争究竟有了怎样的结果呢?就在上周五下午,该案经过承办法官长达数月的悉心调解,终于圆满结案。
事情的来龙去脉还要从原告贾某与被告孙某等三人(合伙人)的船舶买卖开始说起。2015年,原告贾某与被告孙某三人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孙某三人共同以270万元的价格购买贾某所有的一台复兴号采沙船,签当天孙某三人支付了120万元款项,余款150万元约定一定期限后支付,并约定在余款未付清前,船舶仍归贾某所有,孙某三人不得使用船舶。谁知孙某三人在一天趁夜将船偷偷开走数日,竟不知所往。贾某气愤之极,遂一纸诉状将孙某三人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船舶,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虽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通过诉讼保全船舶已顺利扣回,但贾某仍难消心头怒火。在该案的庭审过程中,贾某要求被告赔偿其因侵占船舶造成的财产损失共计47万元,并表示将要求公安机关以盗窃罪追究三被告的刑事责任。三被告在庭前、庭后均向承办法官表示,他们并不是故意想偷走原告的船舶,他们是真心诚意想要购船,因当时经济确实十分紧张,找不到投资人,一时凑不出150万元的余款,情急之下才会做出荒唐事,希望原告能给予他们时间,他们会尽快筹款付清余下的购船款,也希望原告能够谅解他们,考虑他们目前的经济处境,在价格方面再少一点。
在了解被告的真实想法后,承办法官又私下了解原告的意见,原告也表露了自己的真实想法,其实他们也知道被告目前经济紧张,他们并不是真正想要被告赔几十万或追究其刑事责任,只是被告此举着实令他们气愤,看被告态度还算诚恳,得饶人处且饶人,只要被告有诚意购船,他们愿将余款150万予以减少。被告也向法院承诺,只要法院给他们两个月的时间,他们肯定能找到投资人,把余款付清。征得原告的同意后,法院决定给被告两个月的时间筹款。
两个月期满,三被告兑现了自己的承诺,陆续向法院执行款账户汇款124万元,其余26万元经过再次背靠背调解,原告自愿放弃。2016年9月9日下午5时30分,原告与三被告在法院的主持下共同签订了调解协议,原告自愿从签订调解协议之日起将船舶交付给三被告使用,同时原告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已扣船舶的查封、冻结。至此,该起船舶纠纷终于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通过此次调解,原、被告均获得了心中的理想结果,相当满意,双方也对承办法官的耐心竖起了大拇指,感谢法官的悉心调解,让他们能够安心的度过今年的中秋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