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发夫妻钟某某和王某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双方都已年过七旬,且属于事实婚姻。近日,华容县人民法院东山法庭调解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
原告钟某某和被告王某某均生于40年代,于1981年3月15日成为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属于事实婚姻。1993年10月在华容县某镇买下一栋住房。2003年下半年,被告离开原告与自己子女一起生活,对原告生活不闻不问。故原告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法官在了解到双方的情况后,考虑到两位老人家的身体状况不宜受刺激,在征求原被告意见后进行庭前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钟某某与王某某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位于华容县某镇的一栋三间平房)归王某某所有,王某某给付钟某某26000元。至此,当天立案当天结案,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法官后语:派出法庭就是要方便群众诉讼,针对具体情况,在开庭前调解下功夫,既有利于纠纷的化解,又能提升司法效率,一举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