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某采取先用不同的QQ号在“映客”网络平台发布优惠购买“映客”钻石、流量等虚假广告,引诱他人购买,共计骗取人民币11098元。日前,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崔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责令崔某向被害人退赔所诈骗的款项。
2016年5月5日,崔某在岳阳市某网吧上网,看到甩单手“六六”(在逃)在QQ“某集团群”里发了一张支付宝截图,便主动联系“六六”想接这单“生意”,“六六”将崔某的QQ号发给了被害人庞某,要庞某加这个客服QQ后充流量,庞某添加崔某的QQ号后,崔某谎称充值流量需在电脑上激活账号,让庞某用电脑登入QQ操作。庞某在电脑上登入QQ后,被告人崔某发了一个从“小西”(在逃)处拿的商品支付链接(某煎包到店付,1999元)给庞某,通过QQ远程协助告诉庞某如何操作付款,并欺骗庞某说此链接是虚假链接,只是为了激活账号,不会真扣钱。庞某按要求点了付款,随后便收到了支付宝扣款的短信提示,庞某马上追问崔某为何扣款成功,被告人崔某谎称是操作失误,并以退款为由采用同样的方法再次骗取999元。事后,“小西”转账2460元到被告人崔某支付宝账户里,崔某分得1200元,“六六”分得1260元。
同年5月5日,被告人崔某在岳阳市某网吧上网,在QQ“某集团群”里看到周某的支付宝账户截图,于是与群中发该截图的下线(在逃)联系,要求做这个单。崔某发了一个QQ给下线,让下线将此QQ发给周某后加为好友。崔某与周某加为好友后,从“小西”处拿了一个支付链接(某形象设计到店付1100元)发给周某,谎称该链接为虚假支付链接,只是为了激活账号,不会真扣钱。周某信以为真,输入了支付密码,点击付款,随后周某收到招商银行的扣款信息,便追问原因。崔某又从“飞扬”(在逃)处拿了一个支付链接(某焖锅到店付5900元)发给周某,欺骗周某说点该虚假链接后,之前付的1100元就能退还,周某又按要求点该支付链接支付了5900元,随后崔某又从“飞扬”处取得一个支付链接(某焖锅到店付1100元)发给周某,谎称是为了退回所有已支付的款项,再次骗取周某1100元。事后,崔某分得3037.5元。
法院审理认为,崔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实施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崔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其所诈骗的款项应当予以退赔,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