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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谈离婚诉讼中的“妈宝”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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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蕾  发布时间:2016-10-10 10:35:49 打印 字号: | |
  “妈宝”作为近几年一个新生词语,顾名思义就是指妈妈的宝贝,表达的是从妈妈的角度来讲,孩子永远是宝贝之意。“妈宝”一词在百度百科上的解释是指什么都听妈妈的,什么都以妈妈为对的,什么都以妈妈为中心的人。此类族群男女通用,亦指那些被妈妈宠坏了的孩子。

 来到法院,会不经意地发现来离婚的年轻人中有着许多“妈宝”。他们大都是父母——多为母亲来帮助、协助立案甚至代理诉讼。他们最大的特点是“不怎么说话”。我不禁觉得有趣,为何去民政局领证的时候,几乎都是男女自己去,而离婚却要家长跟着来,更何况他们年轻的也是迈入社会的成年个体,年纪较大的有三十好几了。一般来讲,离婚是两口子之间的事情,离婚缘由应当也是双方当事人自己最了解、最有发言权。而“妈宝”们通常都以父母为发言人,通过父母之口讲述两口子之间的那点“不可调解的矛盾”。

  一类“妈宝”通常是自身在外地工作、时间上不得空,需要委托父母来替他们起诉离婚,他们多为起诉立案时匆匆出现,在了解、办理完大致程序后几乎不会再出现在法院,纠纷全程委托给父母,满满都是“父母办事我放心”的态度。

  二类“妈宝”通常是需要依靠父母来表达想法、争取权益的,比如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一类的,都需要父母来拍板。我就曾经看见过在离婚纠纷中双方当事人关于“女方要给男方多少钱,男方才肯调离”时,男方纠结于几千块钱久久不能做决定反复打电话给其母亲,不禁让人唏嘘。有人称这也符合中国国情,一段婚姻不只是两个人的事,也是两家人的事,既然结婚时有父母命、媒妁言、三媒六聘、三书六礼,自然离婚时也要父母出场来扯扯清白,又有姜是老的辣一说,父母势必更能替自己争取到多一分的利益。

  三类“妈宝”通常就是完全依赖于父母、听从于父母,没有什么主见。此类型多半来离婚都并非自愿,或者是听多了“我妈说”,又从“孝顺”出发,选择结束一段不适合“我家”的姻缘,而自己又没有太多道理和理由可说,便也依赖于“妈说”了。此类“妈说”的剧情普遍比较跌宕起伏、扑朔迷离、洋洋洒洒。

  “妈宝”的存在,多半是因为80后90后一代多为独生子女,父母看得重、宠得多,也让这些人精神上并未随生理上一般成长起来、脱离父母。可也许,无论在外面多强大、多坚强,在家也甘愿当父母的宝贝,做一名听话的“妈宝”,也无可厚非。
来源:中国法院网华容法院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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