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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毛蒜皮的“匠人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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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洁  发布时间:2016-10-12 11:28:27 打印 字号: | |
  “徐法官,前几天的中秋节,我们叔侄两家在一起过的,太感谢你了,要不然我们两家绝不会往来联系的……”晚饭过后,在广场上散步时,遇到黄某,她笑容满面地对我说。

 黄某是我承办的一起名誉权纠纷案的原告。黄某和王某两人的丈夫系堂叔侄关系,且两家也互为邻居。王某怀疑自己的丈夫出轨,在电话里侮辱过黄某。

  2016年3月6日,在村里的教堂里,两人发生了肢体冲突,造成黄某受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后来,村委会、乡政府的干部和派出所的民警都组织黄某和王某进行了调解,但双方一直争执不下。

  为了查清事实,在我受理案件后,就组织办案人员深入两家所在的村组和乡镇,从目击事情发生始末的街坊邻居和处理过该案件的民警、人民调解员处了解纠纷发生的原因,还原事实真相。同时,通过走访调查,我也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的性格,从而在整体上,对案件有了初步的把握。

  我接手这个案子时,黄某的态度非常坚决,“王某先是多次在电话里骂我不要脸,后来在教堂里,她当着十几个村里的人骂我,说我偷了她老公。我以后在村里怎么见人,她必须写20份认错书,在全村张贴,赔我治疗费、精神损失等费用7000元!”

  而王某始终不认为自己有错,“是黄某先动手,她自己不小心伤到的。黄某受伤后,她的丈夫还带着锄头到我家骂我!”

  这种邻里亲戚纠纷貌似琐碎小事,但判决容易调解难,因为这涉及的不仅是法律问题。她们两家住得近,天天还得见面,一旦判决,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两家的纠纷,甚至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引发更多争执,严重影响到亲情的延续和社会的和谐。

  所以,我组织双方到法庭调解时,同时邀请了村里德高望重的村干部和她们族里的长辈吴某,让她们都感觉有人替自己说话,而且说话的人公道正派。

  在调解室里,我耐心倾听了黄某和王某的诉说,了解到是王某打错电话,造成了这样的误会。这时,我也向王某阐明事理、法理和情理,有人证和派出所的笔录都证明是王某用木椅子砸伤黄某的胳膊,王某应当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王某提出,可以赔礼道歉,黄某所有的医疗费才300多元,鉴定费300元,但要求赔偿7000多元,赔偿数额过高。

  从黄某的诉说中,我觉察到黄某并不是为了钱,更多的是憋着气,只要将黄某的气理顺,双方有可能达成调解的。于是,我对黄某说:“作为婶婶的王某,当着你们家族的长辈和村里的村干部都承认是自己误会了,也答应赔礼道歉了。而且一人闹纠纷,一家都不得安宁,大家都各自退一步,以后也好见面。”黄某听完后,愤怒的面色稍稍缓解了,陷入了沉思。此时,村干部和长辈吴某也过来继续劝解黄某。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合力调解,黄某和王某双方终于都做出让步,同意调解,并当场达成协议:王某赔偿黄某经济损失1200元,黄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我们在审理案件时,很少会处理惊天动地的大案子,更多的是这样一件一件鸡皮蒜毛的小案件。但就是在这样的小案件中,我能倾入自己的法治理念和情怀温度,打造高质量的案件处理效果,足矣。
来源:中国法院网华容法院
责任编辑:岳阳市中院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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