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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法院成功审结首例P2P网络贷款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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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尚梨  发布时间:2016-10-12 11:28:36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网络金融领域中一种新型的民间借贷方式——P2P网络贷款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风行起来,但这其中却存在着一些风险。近日,华容法院审结了本院首例P2P网络贷款借款纠纷案。原告为一家P2P网络贷款平台,由于2名借款人到了约定期限未还款,于是将借款人及担保人一并告上了法庭。

  2014年7月2日,原告与四被告达成协议并签订《委托借款借据》,约定原告为借款管理人,被告芦某、杨某为共同借款人,被告陈某与易某为担保人,借款本金60000元,约定利息为5400元,期限自借款之日至2015年1月4日止(借期6个月),还款方式为按月等额还款,共6期,于每月4日前还10900元,并约定借款人授权原告按约定还款时间和金额从本协议指定的借款人账户中扣款,最后由双方签名盖章。2014年7月4日,原告向被告芦某付款59940元,另60元被告芦某以原告为第二顺序受益人购买了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至2015年2月17日,被告芦某共计偿还借款57170.6元,其中本金47732.59元、利息5132.15元、违约金4305.86元。之后余欠借款本金12267.41元及相应利息,被告芦某、杨某至今未付,被告陈某、易某也未承担保证责任,故原告诉至法院。

  四被告均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提交答辩状和证据。最终法院综合原告提交的证据及当庭陈述内容做出了缺席判决。

  据悉,P2P网络贷款纠纷案的被告通常下落不明,一些不诚信的借款人更是利用P2P借款“违约成本低、缺乏有效制约手段”的特征刻意违约不还款,这就造成法院送达率持续走低,使缺席审理成为网贷纠纷案件审理的常态,进而给法院执行工作形成重重困难。所以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网络借贷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来源:中国法院网华容法院
责任编辑:岳阳市中院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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