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上午9时,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在岳阳楼区交警大队审理。审判场地是刚刚挂牌成立的岳阳楼区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在该起案件中,当事双方就误工费计算标准、伤残赔偿金额等内容存在较大争议,调解无法达成一致,遂起诉到法院。这也是该巡回法庭开庭审理的第一起案件。
在交警大队设立巡回法庭是集中高效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创新举措。在这里,可以实现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和巡回审判五位一体,调解与诉讼无缝对接。与巡回法庭同时成立的还有调解委员会,岳阳楼区法院退休法官受聘成为委员专司司法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当事方经调解达成一致的,现场予以司法确认。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指导其前往法院立案进入诉讼程序。
“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能够为当事人减去奔波之苦。调解协议书经司法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来往办事的当事人也可以进入审判庭旁听,可以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该巡回法庭庭长余勇如是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