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湘阴法院通过强制执行将三万元执行款交到来自山东的申请执行人王某某的手中,一起跨省案件执行完毕。
2010年,家住湘阴县界头铺镇的被执行人易某某在山东省商河县的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处赊购安全产品,并出具“欠条”一张,经王某某多次催讨,易某某一直未支付货款。2011年11月21日,王某某诉至湘阴法院。在湘阴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由易某某向王某某支付货款55300元。但易某某自2015年9月份支付部分货款后,再也没有履行过生效调解书确定的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湘阴法院的执行人员多次上门执行,易某某不是外出务工,就是不在家中,总是以各种借口避不见面,逃避执行。10月13日,当执行干警再次来到易某某家时,易某某刚好在家,在执行人员将易某某带到法院后,易某某自知这些债务再也赖不下去了,就联系家人将剩余执行款交到了执行干警手中。执行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