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一男子驾驶证因超分被交警部门扣留,仍驾车上路,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微伤及财产损失的重大交通事故。近日,汨罗法院审结了此案,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二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月27日被告人马某某的驾驶证因超分被交警部门扣留。2016年4月1日19时38分许,被告人马某某驾驶借来的小轿车沿汨罗市沿江大道由东往西行驶至滨江壹号前路段,在超越同向行驶的红色大货车时,因采取避让措施不当,将由北往南横穿公路行走的三人撞倒,后又撞向道路南侧某居民房,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微伤及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人马某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被告人马某某报警,并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被告人马某某家属支付了5万元的赔偿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微伤及财产损失,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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