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上午,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民三庭一行三人,来到该县某生态休闲有限公司,巡回审理两起被告均为该公司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9点钟,法官在该公司会议室内搭建起一个简易审判台后,主审法官敲响法槌,庭审正式开始。
两起案件的原告分别为该公司的经理和会计,2007年至2014年间,该公司从会计郭某和经理胡某处分别借款13万元和17万元,还安排郭某经手向公司其他员工严某、龚某、杨某等是等人借款302万元,用于公司发放工资、支付银行贷款利息和其他费用。其中,郭某经手的302万元借款当中,出借人杨某的10万元借款,杨某已单独起诉该公司,并己判决生效。
这两起案件都是第二次开庭审理,庭审共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最终当庭宣判:该公司偿还郭某借款本金305万元及利息,向胡某清偿借款17万元。
因为这两起涉案的当事人和旁听人员绝大多数是该公司的员工,所以在庭审结束后,法官就地对该公司的员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为员工们提供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