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黎某某系工人,在从事钢筋裁割工作时,被弹起的钢筋击伤右手中指,遂引发纠纷将包工头李某诉至法院。近日,华容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李某于签收调解书之日起15日内向黎某某一次性支付赔偿款4000元。
岳阳某某建设有限公司将其承建的某某小区建设工程层层分包,李某承包其中的钢筋制作部分。李某聘请黎某某在工地做事,日常主要从事工地的钢筋切割。2015年4月14日,黎某某在从事钢筋切割工作时,被突然弹起的钢筋击伤右手中指。事故发生后,李某将黎某某送至华容县中医医院门诊部进行医治。2015年5月25日,岳阳市华天司法鉴定所对黎某某的伤情作出司法鉴定,鉴定意见为:1、右手中指皮肤裂创痕;2、属轻微伤;3、建议伤后伤休30天,前段医药费列入赔偿。黎某某支付鉴定费400元。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考虑到原告的文化程度不高、家庭经济情况不是很好,且双方对立情绪明显。经双方同意,决定采取调解方式冷处理。多次对被告李某进行劝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李某同意向黎某某一次性支付赔偿款,避免了矛盾的升级。
法官说法:有时候当事人会存在一定的赌气心理,不能心平气和地处理。采取调解的方式“冷处理”,能就事论事,化解矛盾,往往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