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湘阴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涉案房屋强制腾空并交付。在保护原告合法权益的同时,也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与权威。
2014年8月,被告张某龙以每年20万的租金租用原告余某兵的商铺经营酒吧,先期支付8万元,2015年正月再签订书面合同并缴纳剩余租金,但约定到期后被告拒不履行承诺也不解除租赁关系,原告余某兵遂诉至湘阴法院。2016年4月,湘阴法院经依法审理作出判决,由被告将房屋腾空交付给原告并支付租金10.5万元。
判决作出后,被告张某龙一直封闭商铺,也不与原告见面协商。今年5月,原告只得申请执行。鉴于被执行人负债经营,本身经济压力大,法院干警希望他主动配合依法履行判决,多次登门释法明理,被告却屡屡应付。10月24日,湘阴法院组织干警50多人依法对被执行人张某龙租用的商铺门面强制腾空并交付原告,至此,一起久拖不搬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得以圆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