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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继续同居引纷争 法官调解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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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舒畅  发布时间:2016-10-27 11:28:27 打印 字号: | |
  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当事人双方因婚后同居引发财产纠纷诉至法院,通过法官的努力最终调解结案。

  2010年11月5日,任某某和高某某在汨罗市民政局协议离婚时,约定财产平分,离婚后两人一直保持同居关系,并且两人在同居期间共同添置了一栋房屋、大型卡车等物品,现任某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分割共同财产,判决高某某搬离现住所。

  2016年10月21日,汨罗市人民法院白水法庭对原被告双方进行了深刻且耐心的庭前调解,一方面,对原告说明达成和解有利于顾全其儿女的感受,而且从人道主义来说也是对这么多年被告照顾家庭的一种补偿;另一方面,向被告从情理上阐明达成调解对于自身的切身利益来说是很有好处的。终于在情与理的思量当中,原本矛盾重重的双方两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添置的相关财产归原告所有,原告补偿被告现金185000元,分两期支付。
来源:中国法院网汨罗法院
责任编辑:岳阳市中院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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