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设身处地为我着想!” 10月28日,年近古稀的何某奎收到了湘阴县人民法院减半退还的150元案件受理费,对既调处了纠纷又跑腿代办退费手续承办法官感激不已。
今年69岁的何某是湘阴县杨林寨乡宗师村村民。2010年年底,何某奎将自己经营的鱼塘出租给来自沅江的被告何某洋,约定年租金3000元。但由于经营不善,鱼塘收益并不大。何某洋仅在2011年底支付了3000元后,就一直没有付过租金,至今已有4年。在多次催要未果后,何某奎诉至湘阴法院,要求被告支付租金1.2万元。
湘阴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多次到实地调查、走访,并组织行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原告何某奎撤回了起诉。
当日,当老人拿着撤诉的民事裁定书准备去退费的时候,已快到上午下班时间。考虑到老人年纪较大,行动不便等,承办法官在向院领导汇报后,亲自“跑腿”代为完成这些退费必经的程序,终于赶在下班前成功地将退回的钱交到了老人手上。
退还的诉讼费虽然数额不大,但湘阴法院通过小事践行司法为民,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