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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链接”诈骗 “专钓”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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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洁  发布时间:2016-11-08 09:13:32 打印 字号: | |
  【判决结果】

  李某和夏某采取先用不同的QQ号在“映客”网络平台发布优惠购买“映客”钻石等虚假广告,主要引诱年轻人购买,再通过捆绑木马程序的“毒链接”骗取受害人的账户资金,分别骗取人民币25899.85元和15999.85元。日前,岳阳市华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二千元;夏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六千元。

【案情回放】

  2016年4月以来,夏某先利用QQ(呢称为:映客钻石充值中心)在“映客”网络平台发布虚假优惠充值“映客”钻石广告,诱骗他人充值,再以确认是否已付款为由,要求被害人发支付截图,借机获取被害人的账号和余额情况,如果余额较大,夏某将获取的被害人账户截图再发给李某等上线人员,上线人员冒充客服与被害人加为QQ好友,并以虚假支付、激活账户、返还扣款等为由骗取被害人财物。李某诈骗作案三次,骗得人民币共计25899.85元,夏某诈骗作案两次,骗得人民币共计15999.85元。

  【法官说法】

  审理该案的肖树平法官认为,被告人李某、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李某在第一次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是主犯,在第二、三次共同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夏某在第一、三次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是主犯。李某、夏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均可从轻处罚。对扣押在案的被告人李某、夏某用于作案的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犯罪工具,依法应当予以没收。李某、夏某诈骗的赃款应当退赔给被害人。

  【温馨提示】

  年轻人越来越依赖高科技和网络,并且通过它们办理各种生活事务,所以年轻人要对网络虚假广告提高警惕,谨防被骗。
来源:中国法院网华容法院
责任编辑:岳阳市中院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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