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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侠气与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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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竹本悒  发布时间:2016-11-11 08:59:41 打印 字号: | |

  

    某次去法庭采访,在向当地司法所所长收集素材时,他对法庭的评价很高,说当地群众很相信法庭,“再扯皮结筋(纠结)的事,法官说怎么判、怎么调,他们就冒什么说的了。”当时,听到如此评价,某深感与有荣焉,脑中骤然闪过神雕中“风陵夜话”的场景,忽然觉着,法官在某种程度上该当有种“侠气”。

 

    何谓侠者,俜也。司马迁在《史记》中单列“游侠传”,其曰:所谓言必行,行必果,己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困,千里诵义者也。国人喜欢快意恩仇,信仰朗朗青天,公道长存,倾慕侠骨留香,千里名动。有的侠客,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有的侠客,为国为民,虽千万人吾往矣。无论潜名还是扬名,他们都为黎民布衣所敬奉,侠气所至,振臂一呼,而民情沸然,一如“风陵夜话”中的,各色人等对神雕侠的推崇和溢于言表的亲切,这是一种群体性的信仰或者膜拜,自然而然,是为民心也。侠者又何以为侠者,侠者何以得民心,无非侠气,侠气之核心,缘乎正义。侠客的正义,源自于天性中的良善,及基于这种良善而对是非进行的判断。如此想来,侠客与法官的区别,在于前者没有统一的金科律例,但,他们追求公平正义的初衷是相同的。

 

    人常说,公道自在人心。法官于正义的维护,抛开法条,深层的精神其实就是质朴的对平等正义的衡量。因而,法官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侠客”,持正义之剑,惩奸罚恶,守良善之律,衡平得失。做得好不好,自在民心。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君山法院
责任编辑:岳阳市中院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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