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溪法院被授予“省级文明卫生单位”荣誉称号,再次摘得一块“省字招牌”。
湖南省爱卫办根据《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考核命名管理办法》,于今年1月印发了《关于对省级文明卫生单位开展五年定期复查的通知》,要求按照《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标准》在全省范围内对2011年复查后确认的以及2009-2013年五个年度内命名的4125家省级文明卫生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复查。云溪法院通过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现已圆满完成复查任务,庭院卫生质量进一步改善,示范作用得到发挥,促进了法院机关环境卫生面貌的发展,最终荣获“省级文明卫生单位”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