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与公安部门紧密配合,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实施临控措施。
申请执行人刘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一案,自执行立案后,执行人员向李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李某某一直拒不履行。后来李某某更换了手机号,音讯全无。执行期间,执行人员多次向银行、房产等部门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信息,但一直没发现有价值的财产线索。
因李某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以拒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为由,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但因执行员无法掌握其行踪,只能报送公安机关进行网上临控。12月8日晚,在岳阳市某网吧上网的李某某,被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区分局枫桥湖派出所民警抓获,民警抓获李某某后立即通知执行人员对李某某采取了拘留措施。
次日,李某某的家人就主动与执行人员联系,同意与申请人协商解决。了解到双方都有调解的意向,执行人员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双方于当日达成了执行和解,并将案款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