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岳阳楼区法院,感谢执行局熊警官”。申请执行人许某一边道谢一边将印有“情系老兵、公正执法”的锦旗和感谢信递交到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手中。
2015年4月,许某与廖某、廖某某人格权纠纷一案,经该院审理,裁决由廖某、廖某某赔偿许某各项损失69103元,后廖某、廖某某一直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2015年10月,该院立案执行,执行中被执行人廖某、廖某某仍不履行义务且四处躲避,致使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详细地址,该院也未能查询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2016年12月,申请人许某经多方打听得知被执行人廖某某的联系方式,该院及时传唤,而被执行人廖某某,廖某某对于赔偿一事仍是态度蛮横拒不履行,执行人员果断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对被执行人廖某某司法拘留十五日。在拘留过程中,执行人员再次耐心给被执行人廖某某和家属做工作,讲明法律责任和后果。在做了大量的工作后,被执行人廖某某终于答应想办法筹钱来履行义务,并主动向申请执行人许某赔理道歉,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至此本案执行完毕,赢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