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云溪法院南山法庭在云溪区陆城镇枫桥湖村委会,开展2017年第一场巡回法庭审判,审理了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由于兄弟反目,吸引了周边几十名百姓进行旁听,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案件的原告与被告本是同胞亲兄弟,早在1992年,被告曾某(兄)将自己70平方米的矮小一厢平房出售给原告曾某(弟)。现在该平房已拆除了60%,破旧不堪,原告由于家中人口较多,共花两万余元重新修缮,并在此居住至今。2016年被告在原告屋后修了一栋鸡场,每次出鸡都要经过原告平房,被告向原告提出车子进出有障碍,要求原告把平房拆掉部分。而原告认为房屋旁边有一条公路,只要被告进行修整,车辆完全可以通行。由于两兄弟意见不合,被告将原告责任山上的树木、果树强行砍掉,两家人矛盾越积越深,甚至发生过肢体冲突。亲人多次劝说、派出所、司法所多次调解未果,两兄弟才闹上法庭。
法官认为,邻里之间难免会因为日常生活产生些许矛盾, 但也应和睦相处,况且两家还是亲兄弟。考虑到案件当事人关系特殊,法官决定开庭后将组织两家庭后调解,希望双方能重拾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