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月二十七,浓浓的年味弥漫。岳阳中院民二庭的法官仍旧奔波在财产保全的道路上。
案件始于浙江某投资公司与岳阳汨罗某碳素生产企业的合作协议纠纷,投资公司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
考虑到本案标的额较大,而原告远在外地,又不熟悉被告财产状况,承办法官姚孟君决定赶在年前完成财产保全。
早上7点,晨光还现朦胧,民二庭的四名法官已驱车从岳阳市区赶赴汨罗县城。一到目的地,四人便兵分两路,火速行动,终于赶在中午之前走完了工商局、国土局、规划局、信息政务中心和各大银行,查封冻结了被告1千余万的股权、14套房产、4宗土地和6个银行账户。
简单的午餐过后,四人又马不停蹄的赶往被告住处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由于本案有五名被告人,且各自住处偏远分散,等完成送达工作后已是华灯初上。
顶着寒风冒着冬雨劳碌奔波一整天,他们说:“虽是辛苦,但及时完成了财产保全,心里踏实温暖。”